1.首付贷企业的会计分录,
当支付首期付款时
借方:预付款
贷款:银行存款
当余额付清且付款完全结清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信用:预付款
银行存款
2.接受存款的企业会计分录,
当预先收到定金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合同负债
收到最后的付款
借:银行存款合同资产。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PS:一般在支付定金时确认收入。
例如,A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5万元的货物,并支付了1万元的定金。B公司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后,支付尾款。
分析: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支付首付款时已经达成正式合同。乙公司货物的名义所有权转移给至甲公司,乙公司也有权无条件向向乙公司收取合同对价。因此,定金应认定为合同责任。而未支付的4000元商品货款,由于收到商品后没有附加条件,应确定为应收账款。(如果有附加条件,比如销售服务而不是商品,尾款需要验收后支付,那么就应该确定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
分录: 1号。收到分录的定金
借方:银行存款10000元。
应收账款40000(余额)
贷款:合同债务50,000元(定金和应收账款均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2.交付的货物收到最终付款。
借方:银行4万元。
贷:应收账款40000。
3.商品移交后,完成商品的实质性销售,确认收入。
借方:合同债务5万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50000元。
这些是关于首付会计师分录,的回答。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此外,如果您对会计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Q & amp一位老师免费回答你的问题,了解更多关于分录会计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