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当企业借入短期贷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贷款
2.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3.企业偿还短期贷款本息时:
借:短期贷款
所欠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款项。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或抵消一项债务而借入的。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和偿还。本科目贷方登记贷款本金,借方登记贷款本金,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