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各种问题,企业选择注销公司,如何处理遗留账目成为关键。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
1.企业要注销,账面上有存货,该如何处理账目?
企业在注销账面存货时,一般会选择降价打折销售的方法。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界定,在没有正式明确规定之前,可以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生鲜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届满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
(3)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或者停业而降价销售商品。
可以看出,对于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商品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上述第(1)至(4)项要求之一的商品才可以降价销售。
例1 :某企业即将注销,账面上还有1000万元存货,按100万元的价格低价出售处理。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113万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万元。
贷款:库存商品1000万元。
供企业因清偿债务、转产、倒闭等原因处理临时商品或降价销售商品。一般可以认为是正当的低价销售行为。
2.公司注册资本认缴。要注销的时候,股东需要补足注册资本吗?
1.公司注销,但承诺的注册资本未缴足的,必须在注销前缴足;
2.如果你的公司没有外债,股东不需要将认购的资金补足到位,直接申请注销即可;
3.如果你的公司有外债,当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股东需要补足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
三、公司购入一批商品,当月售出。因为当月没有拿到发票,所以凭收据、合同、银行付款单据记录。后来由于供应商取消,采购发票再也拿不到了。这些“白条”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因上述特殊原因无法补发、换领发票及取得其他外部凭证时,可凭以下资料核实费用真实性后,允许其在税前扣除费用:元。
1、无法补、改发票等外部凭证(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注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材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3.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支付凭证;
4、货物运输证明;
5.货物入库和入库的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记录等资料;
以上六项证明材料,其中第1至3项需同时提供。
4.该公司的应付账款因对方公司注销而无法支付。你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真正未支付的应付款需要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支付。
2.公司注销时,企业剩余资产已不足以支付应付金额时,企业无力支付应付金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就未支付的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公司注销时,如果企业剩余资产能够全额支付应付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元。
贷款:营业外收入XXXX元
5.公司准备取消,t
1.存货报废:指相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及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因存货盘盈、盘亏、变质、毁损、报废、淘汰、被盗等所造成的净损失;
2、存货发生减值,确认为次品时,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3、库存超期清理,设置库存保修期,之后可以清理;
4.盘亏通过“待处理财产损失和溢余”科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