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月缴的会计处理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中核算增值税业务;月末,应结清贷款和贷方的总额及其差额(余额,下同)。
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差额,则表示本月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在本科目借方,不转出;如果是贷方,的差额,则表示本月应交增值税金额将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中的贷方。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转出)
贷项: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因为纳税期为一个月的企业当月不预缴税款,月底不会出现多缴的情况。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只能是当月未全额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后月份再抵扣)。
(2)增值税日缴的会计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1日、3日、5日、10日、15日)缴纳增值税的,按照核定的纳税期限平时预缴;月底核实上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后,应于下月10日前缴纳。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核算增值税业务。其中,缴纳当月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月末,借记本科目,结算贷方总额及差额)。
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为贷方余额,则表示本月应交增值税应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转出)
贷项: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如果“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为借方余额,则借方余额可能不仅是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还可能包括月中由于预缴税金而多付的款项。多交的税有多少,还有多少没扣?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大于“已交税金”的总额时,表示当月已交税金全部多缴。同时,两者的差额是本月未抵扣的进项税。
【例2】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信息如下:
借记贷方借方或贷方余额进项税2850,销项税2550,已付税1200,合计4050,合计2550,借方余额1500元,其中多缴1200元,含税300元待抵扣,进项税(2550-2850=-300),多缴的税款应多转出。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后应交增值税)
1200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300元。
2.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等于“已交税金”的总额时,说明已交税金全部多缴。同时,本月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3】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信息如下:
借记贷方借记或贷记进项税余额2850,销项税余额2850,已缴税款1200,合计4050,合计2850,借记1200,借方余额1200元,即已缴税款1200元或多缴税款1200元。同时,2850元的当期销项税额是2850元的当期进项税额,没有进项税额需要抵扣。会计分录同上。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3.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小于“应交税金”总额时,表明已交税金一部分是应交税金,一部分是多交税金,借方余额是多交税金。
【例4】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信息如下:贷方借方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300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3000,借款1050。本月企业已缴税1200元,其中应缴税150元(3000-2850)。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和多缴增值税)1050
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3)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预缴当月应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款:银行存款
2.月初汇算清缴上月应纳增值税或上缴上月(年)应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