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1、企业预提贷款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2.当企业支付贷款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3.期末,企业结转利息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方: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企业发生的贷款利息,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最终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应付的利息、分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