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损失的会计分录:
1.税前利润补偿:按照现行会计制度,以前年度未补偿的亏损应全部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用税前收益补偿以前年度亏损不必作特殊会计处理。
2.税后利润补偿:本年实现的利润由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然后贷方发生额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自然补足。
3.盈余公积的弥补: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会计分录:
当企业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结转盈余公积以弥补年末亏损时: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