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期间,企业发给员工的月饼,可以纳入应付员工工资核算——非货币性福利。具体会计分录怎么做?
中秋节发月饼怎么做会计分录?
1.购买月饼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分发月饼时:
借项:应付款-非货币福利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3.当员工的工资在期末应计时:
借:管理费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
中秋节发月饼需要交个税吗?
我必须交上去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福利费的范围进行了界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留用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因此,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收入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福利性收入,包括实物,都应该折算成现金收入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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