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委托加工产品会计分录,委托加工产品退回的会计分录
收回委托加工产品会计分录说明
收回委托加工产品是指将原本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产品重新收回自己企业内部进行销售或使用。在进行收回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处理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记录。
一般情况下,收回委托加工产品会计分录涉及以下几个科目:原材料库存、生产成本、委托加工费、主营业务收入等。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当从委托加工商处收回加工产品时:
借:原材料库存(增加原材料库存的数量)
借:生产成本(增加生产成本的数量)
贷:委托加工费(减少委托加工费的数量)
2.当销售或使用已收回的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
贷:原材料库存(减少原材料库存的数量)
贷:生产成本(减少生产成本的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上述会计分录中的科目可能会有所调整或增减,具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企业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来确定。
举例
某公司委托加工1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的委托加工费为1000元。当收到委托加工商加工好的电视机后,公司决定将其全部收回。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该公司来说,收回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1.当收回加工产品时:
借:原材料库存 150,000元(150台电视机 × 1000元/台)
借:生产成本 150,000元(150台电视机 × 1000元/台)
贷:委托加工费 150,000元(150台电视机 × 1000元/台)
2.当销售或使用已收回的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元(销售价格,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贷:原材料库存 150,000元
贷:生产成本 150,000元
以上分录仅为示例,实际情况可能会因为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准则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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