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一、成本模式
1.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公允价值模式
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房产销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合适?
答:小编认为对,于房产销售,可以看做是“销售不动产”,则会计分录这样做合适:
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要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因此:
应纳增值税=3150÷(1+5)×5=150(万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1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1 500 000
【案例分析】
A公司为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其名下一栋办公楼为204月30日之前外购取得,购置发票记载原价为525万元,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
该不动产为自用,会计上以固定资产核算,销售前累计折旧100万元。
2011月,A公司决定将此办公楼以105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并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已履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备案。
2012月15日,A公司申报时,填写附列资料(三)和附列资料(一),得出本业务简易计税应纳税额为:(1050-525)÷1.05×5=25万元。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25万元
贷:银行存款 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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