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汇凭证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实际所支付的款项的性质来确认,比如企业支付客户货款的时候,是使用电汇支付的,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是支付的工资等,则借方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增值税本身是价外税,计算企业的利润的时候,增值税的金额是不影响利润的。这一点也可以从企业的利润表中看出。
企业的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损失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用“-”)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减“-”)。
公司购买手表是否能够抵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整体来说,肯定是可以抵税的,只是不同的情况所抵扣的项目和金额有差异。比如企业购买手表是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则购进的手表的进项税和成本都可以在计算增值税和所得税时进行抵减。如果是用于职工福利的,则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仍然是可以作为费用抵减一部分所得税。 1、电汇方式购货:
电汇方式支付,一方面减少的是企业的银行存款,另一方面,则相应增加企业的存货以及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电汇归还原欠款:
电汇归还欠款,一方式减少企业的银行存款,另一方式相应减少企业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
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