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损失
企业亏损了,应该自己弥补。弥补损失主要有三个渠道:
一种是用次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企业亏损时,可以用未来五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限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在五年内没有全部弥补的,未弥补的亏损应当用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用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批准。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盈余公积实际转增资本时,应当按照股东原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转增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股息分配
股利分配,原则上企业当年无利润,可以不分配股利。例如,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后,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息率不宜过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