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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股东实收资本转出如何处理?
如果是减资(需要变更登记)
借:实收资本
贷款:银行存款等。
如果不是减资,不允许转出实收资本。
1.实收资本不得验资后转让。如果是转账,是回笼资金的行为;
2.如果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之间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合法的理由,如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或经营活动的需要等。而只是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则可能涉嫌逃废出资。
3.《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出于以下原因,允许减少实收资本:
一是有多余资本,按法定程序经批准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二是企业因亏损严重需要减少实收资本。当企业因资本过剩而减少资本时,一般要进行股份回购。
第三,股份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资本结构必须改变。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可以减少公司的实收资本,达到调节资本结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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