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为借方利润分配,二级科目为未分配利润,贷记应付利润,借记应付利润,贷记现金。
企业应按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或弥补亏损。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税法规定,回收期为五年,五年内扭亏的,可以用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时,不作分录。
2.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息。借记利润分配,将应付现金股利转为权益股利,贷记应付股利。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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