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各种应收款项和暂付款项。
包括:(1)各种应收赔款和罚款,如因企业财产意外损失应向相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
(2)租赁套餐的应收租金;
(3)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预付款,如为员工支付的水电费、应由员工承担的医疗费、房租等;
(4)押金,比如租入套餐所交的押金;
(5)其他应收款和暂付款。
2.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金、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应付款项和暂收款,如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租入低值资产、租入包装材料租金、向客户收取的租赁或借出包装材料的押金、收到的存款等。
一个是计算收到的钱,一个是支付的钱,存款更容易混淆。
支付定金的一方应视为其他应收款,因为到期的定金是可以收回的,在支付定金(即资产)时就形成了收回定金的权利;作为其他应付款,收取定金的一方在定金到期时会返还定金,这就形成了收取时返还的义务(即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