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职业女性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国家和法规给予的生活费。生育津贴具体会计分录怎么办?
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1.如果不支付产假工资,将在领取生育津贴后直接支付给员工:
(1)工资计提时,产假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需要计提:
借方:制造成本-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
贷款:应付职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缴纳社保、公积金时,汇款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应付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预付个人社会保障公积金
贷款:银行存款
(3)领取“生育津贴”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4)扣除提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保公积金(职工部分)
银行存款
2.如果在产假期间支付工资,但产假津贴少于产假工资,则分录如下:
(1)支付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款-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公积金(职工部分)
(2)领取生育津贴后,冲减劳务费: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款-工资
借:应付款-工资
贷款:管理费
3.如果在产假期间支付工资,但产假津贴大于产假工资,则分录如下:
(1)产假工资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款-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障公积金(职工部分)
(2)领取生育津贴后,剩余部分在扣除人工成本后支付给员工: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款-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款-工资
贷款:管理费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款:银行存款
学乐家教育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更多消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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