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车辆费-道路停车费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库存现金等。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当然可以。
根据财税[2016]8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以取得的收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通行费金额为依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为:=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3)3。
1.通行费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吗?从2005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闸口费等。)将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即通行费、过桥费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属于本次营改增的范围。《规定》附件:财税[2016]36号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租赁服务的说明。
2.营改增后地税发票还能用吗?过路过桥费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在省国税局确定的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8月31日。第:号法规第20号公告第三条。
3.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2005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缴纳的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暂按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通行费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政票的收费发票不能抵扣,国税监制的发票可以抵扣。
4.怎么扣?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大门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大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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