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肯定会遇到各种会计分录的问题。以下为大家列出热门话题。让我们来看看。
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根据新会计准则,为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在实际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根据会计配比原则,企业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收益,而应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300万。
贷:递延收益300万。
在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入。
贷款:营业外收入
2.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未来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补助时计入“递延收益”,再在相关费用确认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如上。
3.如果收到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如收到企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即“退税款”,则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300万。
贷款:营业外收入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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