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取得的股份转让所支付的收购价格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政部公告2020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让方以股票的购买价格为销售价格,按照“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受让方再转让上述股份时,以原转让方的卖出价格作为买入价格,按照“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