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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债权股权转让会计分录

2023-03-12 10:45:21深圳会计培训

股东未如实出资或者转让股权,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出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受让方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追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只涉及股东出资不足。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而转让股权的,其债权债务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债权人请求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让方履行出资责任或者承担公司债务后,从转让方支付赔偿金,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依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二、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1.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只要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即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3.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金额、价格、程序、权利和义务,作为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的有效文件。

4.公司应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出资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完成。

5.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股东未如实出资而转让股权,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未出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受让方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追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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