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会在总公司下面设立一定数量的分公司。分公司收到总公司发来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分公司从总公司收到佣金的会计分录。
如果企业是单独核算的,那么对于总公司拨付的资金:
借方: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同时,在确认本分公司应确认的费用时:
借:管理费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
实际分发时:
借方:应付职工。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分公司向总公司上缴利润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1、根据条文的规定: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款:应付股利
2.与此同时:
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3.付款时:
借:应付股利。
贷款:银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应付款项,个人或其他单位暂收的款项,如:收到的存款、应付统筹养老金、应付出租方的固定资产及包装租金、员工未按时收到的工资等。
同时也指商品交易业务以外的企业应付款和暂收款,以及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付款和暂收款。其他应付款包括经营租赁应付的固定资产和包装租金;员工未能按时收到的工资;收到的存款(如收入包存款等。);应付及暂收下属单位和个人款项;其他应付款和暂收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都属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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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分公司从总公司收到的所有会计分录。更多消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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