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1.购买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2.收藏的时候,
借:可重复使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
3.第一次收到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成本
贷款: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第二次回收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
借:制造成本
贷款: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同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借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企业购入或收到低值易耗品,应通过“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使用寿命不足一年,在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情况下可以多次使用的劳动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将低值易耗品用于非应税活动或者非应税项目的,需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
低价易穿物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者使用寿命不足一年,在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情况下可以多次使用的劳动材料。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采用摊销法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分录
知识点详解,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会计在线初级会计实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