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一次性受让股份的会计处理。
1.(1)一种情况,受让方再次通过公司支付转让方股权。股权转让交割且受让方转让公司股份时。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出转让方股份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贷记“银行存款”。
(2)若转让方为自然人,且股份转让金额大于转让方原实际出资额,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份应交个人所得税——)、“转让股份应交所得税——”[(转让股份-转让方原出资) 20%税率]。
2.在另一种情况下,受让人不直接通过公司支付给转让人的股权付款。根据转入方的汇款凭证和转出方的汇款凭证及回单。
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3354”;转让方为自然人,且股份转让金额大于转让方原实际出资额的,转让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分期受让股份的会计处理。在一种情况下,受让人通过公司再次支付转让人的股权,
付款低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款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3354”;
付款大于或等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款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33,354”,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33,354”,同时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33,354”。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合法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转让方)与其他人(受让方)就其意思表示一致时发生的股权转让。由于股权转让只有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因此股权转让应当是一种合同行为,必须以协议的形式表示。
(参考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一、公司一次性受让股份的会计处理。
1.(1)一种情况,受让方再次通过公司支付转让方股权。股权转让交割且受让方转让公司股份时。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出转让方股份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贷记“银行存款”。
(2)若转让方为自然人,且股份转让金额大于转让方原实际出资额,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份应交个人所得税——)、“转让股份应交所得税——”[(转让股份-转让方原出资) 20%税率]。
2.在另一种情况下,受让人不直接通过公司支付给转让人的股权付款。根据转入方的汇款凭证和转出方的汇款凭证及回单。
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3354”;转让方为自然人,且股份转让金额大于转让方原实际出资额的,转让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分期受让股份的会计处理。在一种情况下,受让人通过公司再次支付转让人的股权,
当支付金额低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50%时,借记“禁止
付款大于或等于股份转让协议价款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33,354”,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33,354”,同时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33,354”。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合法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转让方)与其他人(受让方)就其意思表示一致时发生的股权转让。由于股权转让只有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因此股权转让应当是一种合同行为,必须以协议的形式表示。
(参考百度百科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如下:
1.股权转让不产生溢价,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协议记载。
借:实收资本- XX股东(转让方)
贷款:实收资本- XXX新股东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始股东
贷款: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转让款不能通过公司账户。
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钱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收取股权转让款
(2)对原始股东的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收取股权转让款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