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收入准则: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重要提示:本文是关于新收入准则解释的第17篇文章。更多信息请点击文末对应文章。
大家好,我是薇薇。今天,我们将继续解读新收入标准的具体交易。今天,我们将谈论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01定义
知识产权许可广泛应用于技术、电影、电视、音乐的著作权、特许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版权中。
根据《准则》第三十六条,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应当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不构成单一履行义务的,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许可与其他商品一并作为一项履行义务。
不构成单一履行义务的情形包括:
1.知识产权许可是有形商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商品正常使用所不可或缺的。
比如企业向客户销售设备,就要在设备中安装,没有它设备就无法正常运行。
2.只有当客户将知识产权许可与相关服务一起使用时,他才能从中受益。
比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产品,但客户没有自己使用的能力,就需要依靠企业的技术平台和工程师的专业服务来使用。
以上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品知识产权的结合,一种是服务知识产权的结合。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企业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都不能单独使用,因此不能单独认定为履行义务。
对于除上述两种情况外构成单一履行义务的知识产权许可,我们需要进一步判断许可是在一定期间内履行还是在一定时间内履行。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将收入确认为在一定时期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合同要求或客户可以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如何理解影响力大的活动?
主要从两个方面。
首先,相关活动可以显著改变知识产权的形态或功能。
这里的形状或功能可以是知识产权的设计和功能上的连续和显著的变化。
例如,如果企业将自己开发的游戏中的角色使用权授予客户一段时间,而企业又会因合同的规定或客户对企业的预测而继续创造新的角色并改变现有角色的形象,那么企业的行为就属于合同期内的持续创造,即被认定为从事了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第二,客户从这种知识产权中获益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或依赖于这些活动。
这些活动会改变知识产权的价值,客户获得的经济利益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产权能否持续保持或提高其使用价值。
如上述客户从企业获得的游戏形象使用权,主要用于开发游戏周边产品。客户的这些周边产品卖得好不好,取决于企业对于游戏角色的持续创意能否给游戏带来持续的热度。
2.这项活动会对顾客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如果企业的重大活动不能引起客户经济利益的变化,那么企业是否实施该经济活动与客户无关,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时确认全部收入。
如上述企业授予客户的游戏角色形象使用权,仅限于签订合同时固有的游戏角色及其固有形象。后续企业开发新的游戏角色,而现有角色的新形象与客户无关
另一次升级也是如此。如果企业的后续升级行为与客户无关,客户只能使用现有版本。如果客户想要获得新版本,需要重新购买或者支付升级费用(比如客户不能从office2016升级到office 2020,除非他单独购买),那么企业后续的升级只是改变了他所拥有的资产。
3.这项活动不会导致货物转移给客户。
如果企业的这些活动导致向客户销售其他商品或服务,则属于我们上述的销售商品知识产权或服务知识产权,而不属于单一的履行义务。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属于某一时点的履行义务,相应确认收入。
举几个例子
示例1
煎炸宝公司是一家设计制作漫画的公司,小笼包公司是一家服装制造商。该公司与小笼包公司签订合同,允许小笼包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四年内使用其卡通形象生产服装。按照惯例,公司会定期创造新的角色,现有角色的形象也可能发生变化。但根据合同约定,小笼包公司只能使用合同签订日之前已经创作的动漫角色和形象,无权使用原角色的新角色和新形象。授权期内,生煎包子公司每年年初向包子公司收取1200万元的许可费。
在上述例子中,很明显生煎包公司除了向包子公司授予知识产权外,没有其他履行义务,因此属于单一履行义务。
让我们用三个条件来替代授予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属于某个时间点或者某个时点的履行义务。
合同要求或客户可以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公司将继续创作卡通人物,并且公司可以合理地预期公司将从事对该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这项活动将对客户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由于小笼包公司无法使用最新的动漫角色和形象,与这些新角色和形象创作的成败无关,因此对小笼包公司未来的服装销售不存在未知的影响。换句话说,小笼包公司的客户是基于生煎包公司已有的成功角色和形象来购买其生产的服装的。
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移货物:
显然,授予鲍晓公司使用其卡通形象的行为并没有导致其他商品或服务转移给鲍晓公司。
综上所述,授予小笼包公司使用其动漫形象的行为属于某一时点的单一履行义务,公司应在合同起始日确认4年使用费即4800万元为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借方:银行存款1200。
借:应收账款36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4800。
示例2
煎包公司是知名足球俱乐部,馒头公司是服装制造商。公司授权小笼包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四年内使用球队名称和图标生产服装。根据合同规定,生煎包子公司收取的合同对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2400万元的固定年使用费,另一部分是包子公司对上述商品销售额5的提成。小笼包公司期待炸包子公司参加当地顶级联赛,取得好成绩。每年1月1日收取固定使用费,次年1月1日收取使用费。
在上面的例子中,合同只包含授予知识产权的履行义务。小笼包公司可以合理期待,生煎包公司参加当地顶级联赛,取得好成绩。同时,生健宝公司的竞争结果明显会受到服装销售的较大影响,合同不涉及其他商品或服务的转让。因此,公司授予的知识产权(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属于一定时期内的履行义务。公司收取的固定使用费2400万元应每年平摊,按销售额5计提的佣金应在公司实现销售时确认。
假设2020年,包子公司通过销售相关产品实现总收入1亿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2020年1月1日:
借方:银行存款2400。
贷:合同债务2400
2020年1月至12月:
借:合同负债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
2020年12月:
借方:银行存款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500
好了,今天的讲堂到了。今天正好是儿童节。感谢每一位朋友的支持。也祝每一个看到这篇文章的小伙伴,还是那个少年,无论走多远,都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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