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活动。
(二)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成本;外部研发的人员和劳动力成本。d人员。
(三)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者租赁费;d活动,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修理费用。
(4)研发中使用的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活动。
(5)模具开发制造费、工艺装备费、设备调整和检验费、样品、样机和通用试验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检验费等。
(六)研究开发成果的论证、评价、验收和评估,以及申请费、登记费和知识产权费。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究开发等方式,委托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活动,包括技术图纸和资料、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费;人员培训费、培训费、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研发费;d保险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R & amp企业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需要从销售研究开发产品的收入中扣除。研发中的d样品;d流程。该样本所对应的成本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可以直接作为R & ampd支出。
《企业会计第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R & amp企业的支出应分为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就要资本化,否则就要费用化。
企业销售样品的收入属于销售商品的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1)接收材料等。
借:R & amp支出
贷款:原材料等。
(2)研发产品的销售;d样本
借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的样品不需要结转。
(3)将研发资本化或费用化。d根据具体情况的支出。
借:无形资产(管理费)
贷款:R & ampd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