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算账户: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移的固定资产。均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清算的会计分录:
首先,待处置的固定资产将按如下方式转入清算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第二,当清洁费用发生时:
借:清理固定资产、
贷款: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三。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在固定资产报废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固定资产折旧准备进行征税,即依法减免税。
固定资产清算的主要会计处理:
(1)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毁损、对外投资、融资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固定资产的售价、残值和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3)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如果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属于准备期,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理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损失处置”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所得税方面,财产损失不再实行审批或备案制,但纳税人可根据税法规定直接申报,相关资料需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