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形态瞬息万变,资本格局也千变万化。面对高负债的压力,很多上市公司会选择减持股份来偿还债务。本文重点讨论股票债务偿还,对股票债务偿还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详细说明了股票债务偿还的会计分录如何书写。对于这方面不熟悉的朋友来一起学习吧!
以股抵债的所得税处理按照财政部和《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59号)的规定执行。本文件分别定义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政策。对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特殊税务处理,只需要满足特殊税务处理的第一个条件,即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主要目的不是减少、免除或延迟纳税。上市公司以股抵债是一种回购股份、向投资者回报投资的行为。由于双方的关系,在债务人以高于或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偿还债务时,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根据《特别税务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也就是说,企业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因为以股抵债后注销股份,改变了重组资产原有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应认定为一般税务处理。
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了债务重组的一般税务处理方法,即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和以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债务人应根据已支付的债务偿还额与债务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收入。债权人应当根据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与债权人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出现财务困难时,对债务人的债务做出让步的事项。因此,债权人只是在债务重组的一般税务处理下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号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参与同一重组业务的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在一般或特殊税务处理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税务处理。
债权人或债务人在以股抵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2011〕25号)进行申报。
作为上市公司偿还债务的一种常见方式,相关的财务处理应由企业财务人员掌握。希望看完文章后,你能学到新的会计知识,并运用到以后的工作中去!如果你在阅读完这篇文章后仍然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答,请过来咨询我们的问答。一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