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材料支付运费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运费和价款一起支付。第二种是单独支付运费。不同情况下支付运费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外购材料运费的会计处理
1.一起支付价格和运费。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运费应单独核算。
借:销售费用-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原材料是指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原材料、主材和外购半成品、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材料及主料、辅料、外购半成品(外协件)、修理用备件(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运费收入的会计分录
案例一:如果企业是主要运输单位,提供运输货物取得的运输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情况二:如果企业不是主营运输单位,而是兼营,属于其他业务而不是主营业务,则纳入其他业务的收入核算,可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用现金支付采购材料的运杂费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1.材料已经交付企业验收入库的,与材料价款一起直接计入验收入库材料成本。
借:原材料
贷项:库存现金
2.材料未验收入库或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已支付的运杂费应贷记“在途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或“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核算)科目。
借:采购在途货物或材料。
贷项: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