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会计课程 授课老师 会计实操 会计考证 名师解答 会计资讯 关于我们

付的回扣会计分录

2023-03-19 10:50:04深圳会计培训

返利是指卖家从买家支付的商品中,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买家的价格。根据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形式,返利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返利和账外暗中返利。

根据相关及司法解释,收受秘密回扣的处罚为:

1、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163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应当以受贿罪论处。

2.在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受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受贿罪处罚。

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回扣并据为己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受贿罪处罚。

4、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根据刑法第387条的规定,属于单位受贿罪,即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罪论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罪论处。所谓“表外秘密”,是指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财务账户中清晰、真实地记录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的收支情况,包括不记入财务账户、转入其他财务账户或者做假账。


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正准备参加

广州会计培训

, 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

惠州会计培训

东莞会计培训

深圳会计培训考试

、 相关知识记得关注学乐佳会计培训官网。最后祝愿小伙伴们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