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损失会计分录的收集和分配。停工损失是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一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停产损失的归集包括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提取的福利费、消耗的燃料和动力费用、停产期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过失单位、过失人员或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计算停工损失的期限由企业主管部门规定,或由企业主管部门授权的企业规定。为简化核算工作,停工不满一个工作日的,可不计算停工损失。停机的原因很多,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损失,应按规定将停工损失的收款转为营业外支出;其他停产损失,如原材料供应不足、机器设备故障、计划减产等,应计入产品成本。停工期间,车间应填写停工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作为停工损失核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