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企业中,经常会遇到已经收了货却没有开发票的情况,作为财务人员必须掌握收入。处理时,已收款但未开票的货物如何写会计分录,相关会计分录较多,金额也较多,薛在下面进行了整理。下面就来看看想学习了解的朋友吧。
答:发出商品已收款但未开票的情况,会计分录如下:
1.在收到和发出货物的当天。
借方: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开具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方: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账单收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到销售价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价款证据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使没有发票,也要交税。
然而,许多会计师会选择这样做:
已收到收据,但未开具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方:银行存款
贷项:预收账款
开票时,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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