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问:5月1日后的房地产企业,按照预征率3计算的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答:无论是营改增之前还是之后,无论是房地产行业还是其他行业:
1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交税金及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有贷方余额时,
借方:应纳税额应缴纳增值税(转让后未缴纳增值税)。
贷款:应付税款但未缴纳增值税。
有借方余额时(多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但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缴纳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小规模预缴增值税
也可通过“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数栏。
借:应交税费应缴纳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