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差额征税的会计分录?
旅游纳税人营改增后,有一个政策规定,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抵扣差额,但这个规定不是强制性的。旅游业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自愿选择是否实施差额征收。
选择差别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纳税时,均可扣除上述政策规定的五项费用;不选择差额抵扣方式的,可以按照收取的全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增值税。
因此,营改增后旅行社差额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实行差别征收方式的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允许按规定抵扣销售额和减征销项税额,并补交差额。
借33,36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营业税增加)’,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与上述增值税的差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填列)
对于期末进行一次性会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将当期因扣除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营业税增加额' '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税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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