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购买烟酒食品及其后续使用”,前文已有详细阐述;今天列出相关的会计分录。(注:本文对象仅限于一般纳税人。)
一、企业采购烟酒食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烟酒食品等。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1: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认证的,票面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待认证后转入“应交税金——待认证进项税额”;然后根据其用途和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决定是否进行进项税的转移。
二、企业将通过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注2:基于“财税〔2016〕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即使企业取得了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销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应“先认证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第三,烟酒食品给客户
借方:销售费用
贷款:——库存商品、烟酒食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3:计算视同销售销项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即按照“本企业近期同类商品销售均价——,其他企业近期同类商品销售均价——”的顺序确定,形成应税价值。
四、客户购买企业商品,同时赠送上述烟酒食品。
借方:银行存款(主要商品价格)
贷:主营业务收入(烟酒食品等主要销售商品及赠品按公允价值分摊)33,354主要商品。
——烟、酒、食品等礼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商品
——烟、酒、食品等礼品
贷:库存商品——主商品
——烟、酒、食品等礼品
五、用来招待顾客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款:——库存商品、烟酒食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6.将上述烟酒食品发放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款:——库存商品、烟酒食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借方:相关的成本和费用账户(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受益人而不同)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注4:对自然人的赠与和对职工的福利,分别按照“偶然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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