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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长期债券投资会计分录

2023-03-27 16:26:46深圳会计培训

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损失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在实际发生并已进行会计处理的当年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该资产已满足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该损失已进行会计处理后予以扣除。第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可在税前扣除。未申报的亏损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元。

(一)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允价格出售、转让、变卖非货币性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存货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并正常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寿命时正常死亡造成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和市场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及其衍生产品发生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在会计上确认股权转让损失。同时,股权转让损失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征税范围为:份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证明,以及企业股权转让证明。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本合同以“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基础。

文章根据有关规定,明确阐述了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您还想学习相关的会计知识,请订购我们的课程。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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