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依据;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依据;
1.支付总额=现在和将来要支付的总额。
2.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6,支付价税合计分离:固定资产A原值为b的增值税。
条目参考
借入固定资产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的进项税)b
银行存款(定金)
以后期间应付的长期应付款。
折旧基于正常的固定资产折旧。
对于从融资公司收到的每张发票,根据发票上的税额:
应付借税-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应付贷款税-应付增值税(待认证的进项税)
借入长期应付款
贷出银行存款
(票上的金额在固定资产初始化的时候就已经被收取了,我这里就不关心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