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减值损失”不应直接抵销。通常,会计分录是:
商品销售控制权转移时: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在评估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方:信用减值损失
贷款:坏账准备
销售退货时:
借:库存商品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
贷项:应收退货成本
应收帐款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重新评估转回坏账准备时:
借方:坏账准备
信用: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照因将商品转移给客户而预计有权收到的对价金额(即不包括预计因销售退回而应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照预计因销售退回而应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预计负债33,354);同时,按照转移时预计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商品的预计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损失)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应收退回成本),并按照转移时已转移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结转成本净额。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未来销售收入进行重新估计,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如有变更,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有关更多信息和会计处理,请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的[示例44]和[示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