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向公司借款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款:银行存款等。
2.股东可以向公司借钱吗?
1.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贷款。
2.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法》并不禁止向股东提供贷款。股东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可以借款。
第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届满时,权利人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但仍享有起诉权。因此,权利人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以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实现其实体权利的权利,即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但并不丧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查,确认该义务人
2.诉讼时效届满时,权利人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但不丧失实体请求权。法定诉讼时效届满,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债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后愿意履行,债权人有权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以时效期间已过为由反悔,或者主张债权人的承兑和履行属于不当得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权利人也可以驳回。
3.当主债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时,人民法院将不保护债权人因主债权而取得的各种从权利。
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双方就原债务的履行达成新的协议或者具体还款协议,重新确认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视为原债权债务关系得到重新确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例如,诉讼时效届满后,信用社向借款人发送催告通知,催告借款人领取借款,债务人在通知上签字或盖章的,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受到保护。
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对于企业来说,股东借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需要格外谨慎。否则企业发展会有一些障碍,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希望大家能说清楚。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学乐家。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