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安全生产费用预提的分录?
在新准则下,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借款: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款:盈余公积-特别公积
按照旧的准则,在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生产款。
如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分录?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耗时的安全生产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已发生的费用,并在安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根据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少专项储备,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在未来期间不会折旧。
以上与唐编著的《预提安全生产费用如何入账》有关。如果你有更好的答案,欢迎和我们老师交流互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