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情况:
1.收取贷款利息的,应计入利息收入科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如果是单位自有缓孔资金的存款利息,则应计入财务费用,即: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财务费用
3.如果没有财务费用科目,可以加这个科目: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即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存款为资产科目,资产增加为借方,利息支出和银行手续费为财务费用。银行存款收到的利息是冲减财务费用,费用冲减,费用冲减作为贷方。
具体:
(1)利息支出是指进口设备的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利息等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除外)减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是指企业向银行结汇或购汇造成的银行买入价与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每月(季度、年度)末各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
(3)相关手续费是指发行债券(不包括资本化的债券)需支付的手续费、出票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