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
企业从境内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应当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货物、原材料、库存商品或者生产成本、制造成本、委托加工材料、管理费用等项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科目。对于退回购买的商品,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进价和规定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价与规定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购买生产用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所缴纳的增值税应计入外购货物成本。
企业购入的货物发生重大损失,或购入的货物用于其他用途(如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通过“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将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根据营业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银行存款,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增值税(销项税)应付款,根据已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付款。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将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税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并将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与他人等。应作为销售商品计算缴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