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收到价款的会计分录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肯定会遇到各种会计分录的问题。以下为大家列举热门单品。让我们来看看。
销售商品收到价款的会计分录
熟练编制会计分录是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学习简单的会计分录。例如,收到销售商品的付款是我们经常接触的业务。销售商品收到的价款的会计分录如下:
1.当销售实现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新收入准则下确认收入的步骤
新收入标准收入确认分为五步:第一步:确认与客户的合同;第二步:确定合同中的个人履行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配给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第五步:在履行各项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合同当事人已经认可合同并承诺履行。第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支付条款明确。第四,它具有商业实质。第五,转让货物取得的对价有可能收回。
(B)确定合同中的个人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企业在合同中承诺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转让给顾客。本文强调,承诺是可以分开来区分的。由于几乎所有的客户都能从商品转让中受益,一般来说,只要企业能够明确区分承诺,就可以在合同中确定个人的履行义务。当然,如果承诺是对其他商品的实质性修改或者高度相关,则必须视为具有特定商品的履行义务。
(三)确定交易价格
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应当综合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的主要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的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4)将交易价格分配给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生效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的商品单项销售价格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各单项履约义务中。这强调了合同的开始日期。如果单个卖出价在合约起始日之后发生变化,则不允许重新计算股份交易价格(五步法比较直观,化繁为简)。如有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也与相关履约义务按比例分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履行的履约义务,如果前期分配的可变对价是在当时情况下做出的合理估计,即使可变对价在后期发生变化,也无需追溯调整当期收益。
(5)在履行每项单独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即在客户取得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需要区分时间段确认和时间点确认。对于时间周期确认,可以满足以下任何条件:
(1)顾客获得并同时消费了企业业绩带来的经济利益。
这种情况一般是指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实时获得这种利益。比如咨询服务,一方给出建议,另一方实时获得利益。
(2)客户在企业履行期间能够控制在建工程。
核心是确定履约进度,类似于现行施工合同准则中的完工百分比法。根据成本投入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然后确认各阶段的收入金额。
(三)履约期间企业生产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