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经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职工应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将自产产品或购买的产品作为非金钱利益支付给员工,则应根据受益人和产品或产品的公允价值将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产品,应付账款应在员工工资的同时确认。
当公司决定发行非货币利益时:
借款:生产成本
行政费用等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当实际支付非金钱利益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金: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与此同时,结转自产产品或用作非货币利益的购买商品的成本:
借: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2.如果免费向雇员提供公司拥有的房屋和其他资产,则房屋的折旧应按受益人的比例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应支付职工薪酬应同时确认。出租房屋等资产提供给职工免费使用的,应当按照受益人的受益额计入当期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确定受益人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确认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