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和B是同学。毕业后,他们共同创办了一家名为易路通的咨询公司,A持股60,B持股40。一开始公司生意不错,但是他们的一个重要项目没有按时完成,导致公司陷入困境。两人都不愿意关闭公司,希望把公司做大做强。因此,他们决定筹集资金。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C,并与C就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经营理念进行了交流。c认同他们的经营方式和理念,同意入股。经三方协商,甲、乙各转让15股给丙,故易路通咨询公司股权情况变更为甲45股,乙25股,丙30股.C注资后,公司并没有太大起色。这时,B找到A,希望抽回资本。a很尴尬。一方面是多年的同学关系,另一方面是公司资金压力。如果A同意把钱退给B,那么在这种情况下,A是否可以直接把公司的钱退给B?下面易路通咨询为您解答。
1.可以直接把钱退给退股股东吗?
相信很多商业伙伴可能都遇到过以上案例,但是很多创始人不知道如何处理。更何况是直接把公司的钱还给股东,那么这种行为合法吗?
根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因此,A无权直接将款项返还给B,A也不能直接将公司资金返还给B,否则不仅B会被卷入抽逃出资,公司还会面临罚款,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何合法解决上述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随意抽逃出资,但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因此,本案中的B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其出资。
3.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些?
1.股权转让。这是很多公司经常采取的方式,因为相对简单方便。
2.减少资本的方法。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履行一定的表决程序和讨论程序,同时必须公告并通知债权人。
3.公司回购方式。在一定条件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他们的股份。注意回购的法律情况。
4.清算方式。这是通过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清算,除非公司确实无法正常经营,否则很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