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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借:管理费
贷款:待摊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认为,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法:1 .累计实际合同成本占估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是确定合同完成进度的常用方法。其计算方法为:合同完成进度=累计实际合同成本/总预计合同成本100 2,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总预计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施工合同,如道路工程、土方开挖、砌体工程等。计算公式为:合同完成进度=已完成合同工作量/总预计合同工作量100 3。已完成合同工程的测量。这种方法是在不能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的一种特殊的技术计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不是由施工承包商随意决定的,而是由专业人员现场科学测量的。适用于一些特殊的施工合同,比如水下施工项目。
现实中的治疗:
1、根据工程的实际完工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阶段确认已完工的工程收入的实现。当工程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建设单位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合同时,工程款结算一栏明确规定预备费的可接受比例;进度款是根据工程的完成程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实际收到的工程款是实现工程收益。
总之,施工企业确认工程收入的方法有很多种,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接受股东的股本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股本
撤退
借:股本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总行支付汇款,不再支付给总行,
应计:
借:管理费-印花税
贷:其他应付款
付款:借记:其他应付款。
贷款:资本公积
我公司前身是一家国有企业,从事液化气批发零售业务。1996年,公司和一个自然人共同投资了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独立纳税的合资子公司A,约定公司持有A公司51%的股份,自然人持有49%的股份。但由于当时公司财务困难,未能实际全额投资。因此,A公司实际上是由自然人股东承包,每年支付承包费。1999年国企改制,当地要求A公司改为子公司(公司本身有几个分公司,由公司全额投资)。现在A公司统一纳税,但A分公司仍然缴纳承包费(内部A分公司承包经营模式没有改变)。去年地税检查时被指出,既然是分公司,怎么能拿到承包费?请问这个承包费能以什么名义合理合法的入账?
[A]这个问题涉及会计和税务三个方面,需要分别明确。
另一方面,(1)A公司原本是法人企业。你公司虽未能足额出资,但采取补救措施即补足出资后,不影响其地位和正常经营活动。至于内部权利的划分,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实行意思自治,即尊重联营各方的约定。如果你的公司真的不能补足出资,你应该重新划分股权比例,修改
会计主要着眼于经济事项的经济本质,其本质是次要的,税法的规定并不直接规范会计处理。所以要看是否存在真实的投资关系,即是否有资金注入。资金已经实际投入的,可以作为投资收益入账,资金尚未实际投入的,可以作为使用费收益入账。
在税收方面,对投资和承包经营有严格的规定。如“
财政部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出租方向承包方、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租赁费,下同),适用“服务业”税目。承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属于企业内部分配,不征收营业税: (一)承包方以承包方名义经营,由承包方承担相关责任;(2)承包者的经营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承包者的财务核算;(3)承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以承包人的利润为基础的。
可以看看各国朋友是怎么分配比例的。
你的公司帮别人安装机顶盒,然后安装的工人就是临时员工。安装后,你付给安装工人劳务费,然后从别人那里收回这笔费用吗?
如果是,条目:
借方: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对应贵公司的客户。
贷款:银行存款
1.承包耕地
借:长期待摊费用——事业费(一年内待摊费用)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XXX)
2、按月摊销(摊销额=合同费/合同期)
借方:管理费-摊销费
贷款:长期待摊费用-合同费用
付款时:
借方:预付账户
贷款:银行存款
每月共享时:
借:管理费等。
贷项:预付账户